意图和目的 ——致Bill Dixon

他的音乐被认为是黑暗的、尖锐的、泛音色上的抽象,并同时表现出一种不依赖于爵士语法的抒情性。他喜欢大段的低音带来发人深省的沉重感,有时他甚至会在乐队中用到两个以上贝斯。他会对他的小号吹奏使用延时和混响技术,通过抓挠的手法制造不同色彩的音点,游离于绵长的流动音景,这些都使得他的音乐和理想中纯粹的抽象更加接近 文/liamaerd 和他早年的战友Cecil Taylor相似的是,Bill Dixon在他的乐器领域开创了属于自己的技术和风格。即使他在六七十年代留下的唱片屈指可数,但他兼具深度和力量的与众不同的音乐创作还是为音乐爱好者和后来者提供了难以估量的感受与启发。1984年,Cadence唱片为Dixon发行了一套录制于1970-1976年间的小号独奏作品(后来由 Dixon本人收录在套装唱片里),其中Dixon对不同小号乐器的吹奏方式及音色表达的可能性探索让人叹为观止。曾为 Hathut唱片录音的小号演奏家Stephen Haynes说,“Dixon是继Dizzy Gillespie之后又一位把小号吹奏技术延展到下一个时代的大师”。他的音乐艺术和他一直致力于开展的各种活动团体一样,都同时在艺术和政治上向这个物质世界挑战,并作为一种永不与世妥协的独立声音而存在。 我们今天看待Bill Dixon的伟大,一定是超越了他在音乐创作上的成就,因为Dixon那些载入史册的组织活动总使他更直接地被时代所铭记。1964年10 月,Bill Dixon作为第一领导者发起了“爵士十月革命”音乐节(October Revolution in Jazz)。这是爵士乐历史上第一个高举自由爵士大旗的音乐节,它是纽约视觉音乐节(The Vision Festival)的前身,也是今天各种自由音乐家活动的原型。

添加评论 作者: 2012-03-28

Aerosmith乐队

这绝对是一支具有传奇性的乐队,他们在摇滚乐的历史上拥有着极其重要的地位;他们是上世纪七十年代最受欢迎的摇滚乐队之一,同时不仅像六、七十年代的一些常青乐队一样活跃至今,他们还是其中极少数仍然拥有非常好的商业成绩的乐队之一;他们发行过超过20张的既叫好又叫卖的白金专辑,在全世界拥有超过1亿张的唱片销售纪录;他们还曾经四次获得格莱美最佳摇滚乐队奖;虽然乐队的核心成员曾经几次因为各种矛盾而各奔东西,但是又几次尽弃前嫌再度携手;他们深受布鲁斯摇滚乐影响,却又在乐队的发展历程中成为了包括Motley Crue,Guns N’ Roses,Bon Jovi,Poison,Tesla等无数后生乐队们的偶像;甚至是他们在1975年一首不经意间创作的单曲《Walk This Way》,在十多年以后也被公认为是说唱金属的鼻祖单曲,对了,这就是世界著名的史密斯飞船乐队(Aerosmith)。 提起史密斯飞船乐队,人们不禁会立刻想到乐队主唱Steven Tyler那张鳄鱼般可以吞噬一切的大嘴,以及Joe Perry一袭黑衣如同铁塔般巍然屹立的吉他英雄形象。不可否认,史密斯飞船乐队是对80年代美国摇滚乐队影响最大的乐队之一,他们华丽而怪异的舞台表演风格,Steven Tyler多变的演唱,长丝巾服装围着麦克风不停的舞动,Joe Perry冷峻的表情和突出的吉他演奏方式都成为了后来者的模仿对象。在三十年的时间里无论时间如何变化,摇滚乐的环境如何变化,史密斯飞船乐队虽然也向布鲁斯摇滚基础的流行金属方向发展,但是仍然都一直坚持着自己的演唱方式和舞台表演风格,并始终能够吸引无数的歌迷为之疯狂。在当今摇滚乐坛,Metallica,Guns N’ Roses等曾经广受世界歌迷欢迎的乐队都为了适应新环境而在风格上做出了非常令人失望的改变,史密斯飞船乐队的这种华丽风格的坚持更是凸显出他们的魅力。   同时,史密斯飞船乐队还是将真正纯粹的、完全的柔情歌曲应用于硬摇滚乐之中,并将之演绎的最好的乐队。从上世纪七十年代开始,史密斯飞船乐队就能够经常的在音乐的硬以及内容上的柔中得心应手的随意切换,他们可以将最柔情感人的内容轻而易举的融入最硬的摇滚乐曲中,而且从来不是用简单或者粗劣的语言来填词。硬摇滚情歌是他们最擅长的作品形式之一。   史密斯飞船乐队综合了老一代的布鲁斯摇滚乐队的曲风,滚石乐队(Rolling Stones)的特色造型,并将这些发展而形成了自己的特点,加上在舞台上以及音乐录影带中华丽甚至有些“变态”的奇异而饱富创意的表演,还有极其富有个性的唱片封面设计,让史密斯飞船乐队成为了美国乃至世界上风格最为独特的乐队之一。虽然史密斯飞船乐队在七十年代末到八十年代初曾经由于严重的吸毒等各种问题而分裂并且陷入了空前的低谷,但是随后经历了一个摇滚乐历史上令人吃惊的完美的复出以及在此后取得了超越了七十年代的辉煌之后,使得史密斯飞船乐队更进一步的巩固了他们在摇滚乐历史上的地位。

添加评论 作者: 2011-12-04

陕北民歌——黄土高原民俗风情的画卷

在陕北,人们的喜、怒、哀、乐哪一种情感,都可以用民歌的形式来表达。无论是站庄重山峻岭之巅,还是走在弯弯曲曲的山道里,或者行进在一马平川的大路上,到处都可以听到顺风飘来的悠扬歌声。这就是陕北民歌。 “女人们忧愁哭鼻子,男人们忧愁唱曲子。”实际上,陕北无论男女老少都喜欢民歌。黄土高原上,即有婆姨们如位如诉的低婉吟唱,又有后生们的“拦羊嗓子回牛声”的高歌回荡。陕北,是民歌的世界,民歌的海洋。 陕北民歌种类是很多的,其中有四季歌、五更调、揽工调、酒歌、秧歌、劳动号子、歌舞曲、榆林小曲、陕北套曲、二人台、风俗歌、宗教歌曲和探家调等,以小调和信天游为主。 小调,以叙事为主,一般都有场景,有人物,有故事情节,还有细节描写。如《害娃娃》、《探瑜姐》、《送情郎》、《四保揽工》和《下柳林》等都是篇幅较长的叙事体民歌。 信天游 (在与内蒙古接壤的地区叫“顺天游”,在神木府谷一带叫“山曲”)是广泛流行于陕北的一种民歌,篇幅比较短小,是即兴创作的产物,可以根据不同情景自由吟唱。如村民们下地干活,上山放羊,进林子砍柴,赶毛驴拉煤炭,心行所感,便放开嗓子歌唱起来。它语言质朴,节奏明显,韵脚多变,一般为两句体结构,上下句押韵,不隔句押韵,以 7字句或 10字句为基础,上句主比兴或写景状物,下句多主点意,虚实结合,曲调悠扬高亢,粗扩奔放,节奏鲜明,韵脚和谐,抒情色彩浓。充分体现了陕北人的豪放性格。它两句一段,段与段之间可分可合,也可独立为一首,类似“散曲”。 榆林小曲是流传于榆林城内的一种民歌形式。可分为两类:一类与小调差不多,只是曲谱有所不同;另一类以反映城市生活、闺怨情思、香楼哀怨的内容为主,市井味足,语言也文绉绉的。在演唱形式上,一般采用坐唱、联唱的形式,有音乐间奏,有领唱,有合唱,段落分明,情绪起伏大。

添加评论 作者: 2012-05-15

《民谣流域》:“布鲁斯总论”

文/李皖 导言 就从这里开始,从Leadbelly开始,从“铅肚”开始。20世纪美国民谣的第一个名人是一名黑人,是一个流浪汉,是一个罪犯。美国文化是混血的文化,美国民谣是混血的民谣。黑人弹着吉他,黑人唱着白人的歌谣,这就是“铅肚”。“铅肚”用他黑人的暗嗓唱出流传了100年或更长时间的民歌,与其他“国会图书馆民歌文献”一起,成为20世纪美国民歌复兴运动最大的一笔资源。这股民谣风从1930年代吹起,吹过1960年代,一直吹到今天,它吹过了美国,吹过了欧洲,吹过了北美、南美、非洲、亚洲,最后整个世界都被它激荡、席卷、波及。 (唱片中可以追寻的第一批布鲁斯艺人大多活动于密西西比河流域的乡野大地,一把吉他一张嘴,虽然简单,却有比后来的布鲁斯更为刻骨铭心的悲伤。这是约翰·李·胡克的乡村布鲁斯唱片。谈历史,他真还不够老,却是我们能找到的类似最好的声音,录制于1959年。) 毫不夸张地说,今日中国的民谣音乐,也流着一部分“铅肚”的血。 布鲁斯就是黑人民歌,你听到的蓝调、黑人怨曲、节奏布鲁斯甚至周杰伦的什么R&B,都是它。非洲黑奴贩运有多久,布鲁斯的历史就有多久。针对于布鲁斯起源时间的莫衷一是,或可以简单化地说:1619年荷兰人首次贩运黑人到北美的时间,就是布鲁斯的民歌纪念日。

添加评论 作者: 2012-01-22

納京高:歌頌拉丁

文‧林治宇 收听专辑 对于发烧友来说,纳京高(Nat King Cole)想必不陌生,因为他那清亮温厚、柔美多情的歌声,用烂烂的音响听就已经蛮好听了,透过高档音响重播,更是美到很难找到适合的形容词,也难怪,你可以在市面上买到各种母带重製版本的纳京高唱片,或是运用不同唱片处理方式所製成的CD,而且当中几乎都有《Unforgettable》、《Mona Lisa》与《When I Fall In Love》等名曲。不过,你可能不知道,纳京高在他最辉煌的时期曾经灌录过西班牙文歌曲,在「In Spanish」这张CD中,让音响迷可以领会纳京高的另一种风范。 纳京高的成名从1940年代后期开始,自此成为美国家喻户晓红星,直至1965年他因肺癌过世前,纳京高都是极受欢迎的歌者,发表的唱片少有不是金唱片的。在他如日中天的时期,纳京高在1956年开始受邀至古巴哈瓦纳的饭店演唱,演唱以西班牙文歌曲为主,当时是卡斯特罗展开革命的前夕,也是古巴观光业如火如荼发展的时期。纳京高在哈瓦纳的演唱受欢迎的程度不下他在美国,也因此促成他在1958年录製第一张西班牙文唱片「Cole Español」。 「Cole Español」推出之后,在美国与拉丁美洲都极受欢迎,因此1959年乘胜追击录了「A Mis Amigos」(当中甚至有葡萄牙文歌曲),1962年还有「More Cole Español 」专辑。不过,纳京高其实不会讲西班牙文,他是靠硬记发音来演唱,就像我们有时候唱英文歌曲,虽然字都会唸,但不一定懂得歌词的意思。 製作「Cole Español」专辑时,是製作人先在哈瓦纳录好伴奏,然后纳京高在好莱坞完成配唱。这张专辑登上美国20大排行唱片,在国际上的销量也相当好。紧接着推出的「A Mis Amigos」,则是1959年纳京高进行他的南美洲行程时,在巴西里约热内卢录製,并完全由巴西乐手参与伴奏,虽然他的西班牙文(这次还有葡萄牙文)仍然不俐落,但更具有南美洲风情。 聆听「In Spanish」,我感受到的是不一样的纳京高,像是他从都会浪漫的温柔情人,摇身一变为舞台投射灯光聚焦的巨星,哈瓦纳的纸醉金迷,50年代古巴的繁华富丽,还有教父电影中黑手党赌场饭店的场景,好像都开始在脑中浮现。当然,你还可以一次收录纳京高以西班牙文演唱的精华歌曲,更是不应错过「In Spanish」的原因。 注:作者是为专辑《Nat King Cole:In Spanish》写的文章,共16首歌曲,我将此文转帖过来,配图是专辑《Canta Espanol 26 Grandes Exitos》,共26首西班牙语歌曲,推荐给网友。 文章摘自:音响共和国

添加评论 2011-12-23

爵士吉它:格兰特·格林(Grant Green)

格兰特·格林开拓了soul-jazz的疆界,成为了爵士乐界完全演奏灵歌的第一人 1. Grant Green – Feelin’ the Spirit (BST 75336) 收听 Grant Green, guitar Herbie Hancock, piano Butch Warren, bass Billy Higgins, drums Garvin Masseaux, tambourine Recorded on Dec 21, 1962 Grant Green这个名字几乎是和BLUE NOTE完全联系在一起的,受莱翁之优宠,他在BLUE NOTE录制了好几打的唱片,虽然风格几无变化,然而把这些唱片一股脑儿砸过来,也不会产生腻味麻木的感觉,这全都仰仗GG老兄神奇的即兴魔力。他很少会喋喋不休地洒血炫技,再最高潮的时候也就是死命耍着riff(重复曡句),然而功力在此,拨出的音符就像墨汁,悬于笔尖只一小珠,落在纸上却能摊成铺陈四面且层落分明的深迹,如此稀疏数滴,便是满眼黑色,无法化开。 GG老兄虽固守一格却不囿于方寸,不断在阵营里拳打脚踢,时而草根得如癫如狂,时而潜心钻研调性大法,转眼又见他与bop高人同台飙奏,而所涉之处皆广博声誉,足见其flexibility;而无论如何文武不挡,他的演奏永远充满了步步娇、绕池游的趣味性,此便是GG真经的密笈所在。 在下自然是GG死忠的编外弟子,值此开张之际,首写其一片佳作。 「风流孽缘蓦然见,眼花缭乱口难言」,这是我第一次听这张唱片的感受。清新而稳重的吉他-钢琴四重奏,又添入少许铃鼓(tambourine)作为调味,摇摇摆摆,入口即化,GG的拨奏魅力自如上述,真有「呖呖莺声花外转,宜嗔宜喜春风面」的神韵。与之合作虽是锐不可当的幼狮们,而这帮誓意革命的五四青年到了GG老杆的手下可就乖乖地随之风流了起来,听听Sometimes I Feel Like a Motherless Child里,Herbie Hancock即兴方始便偷渡了It Ain’t Necessarily So的旋律,才露棱角又赶快使出「排山倒海」,以一堆和弦来销毁踪迹,个中趣味堪与Sonny Clark在Bennie Green的TIME唱片同名专辑首曲Sometimes I’m Happy中兴耍「一闪一闪亮晶晶」相比。

添加评论 2011-10-21

巴萨诺瓦—-散漫的风情

一、巴萨诺瓦(Bossa Nova)的含义 Bossa Nova的字面意思是「新节奏」,原来是一种拉丁音乐,听起来轻松柔和、慵懒甜美、浪漫性感。与传统南美及拉丁音乐不同的是,Bossa Nova不像森巴或伦巴(Rumba)那样节奏强烈,除拥有南美音乐的热情外,还带有一份慵懒和轻松的感觉。 Bossa Nova是葡萄牙文,Bossa 是双人舞曲的一种,Nova是新的意思,意味着一种崭新的音乐。50至60年代的巴西流行音乐风格,而在60年代由一批美国爵士乐手把它带进Jazz的家族之中,掀起了拉丁爵士乐风潮,风格兼具南美的浪漫激情和美国Cool派爵士的清新散漫。 (Frank Sinatra Antonio Carlos Jobim) 正统的Bossa Nova的起源是南美洲巴西土生土长的音乐,之后流传到北美洲之后广为爵士乐坛所喜爱,由美国爵士乐手大力推广。也因此「Bossa Nova是拉丁爵士的一种」的这个印象,已经是后来的事情了。 1963年的《Getz/Gilberto》除了是Bossa Nova史上销量最好的唱片,企鹅爵士评鉴5颗星之外,更重要的历史意义在于它在Bossa Nova史上的里程碑意义:正是由它开始,巴西音乐走向了世界,而Bossa Nova也离开巴西母土,迅速风靡全球。这近乎完美的33分钟,使原本只属于乡巴佬的收音机里的音乐开始登堂入。 而这张专辑为什么能如此走红,除了Bossa Nova清新恬淡的风格人见人爱之外,几位大师级乐手的合作堪称是黄金搭档,Stan Getz、Joao Gilberto、Antonio Carlos Jobim以及偶然加入的Astrud gilberto,为我们烹制出这一顿丰盛的Bossa Nova大餐,味浓意尽,酣畅淋漓。 二、安东尼奥 卡洛斯 乔宾(Antonio Carlos Jobim) 跳过Stan getz说安东尼奥 卡洛斯 乔宾(Antonio Carlos Jobim).他包办了〈The girl from Ipanema〉、 〈Desafinado〉〈Insensatez〉和〈Corcovado〉几乎所有经典曲目。然而,这些歌曲的最初版本并没有引起任何的注意,只有50年代后期的一部电影「黑色奥菲斯」(Black Orpheus)让美国人见识了一下Jobim的才华。直到1958年,一位年轻的吉他手兼歌手赋予它们一种全新的节奏和唱法。于是,整个巴西乃至全世界都开始为这一新的音乐而疯狂,人们称之为Bossa Nova。 而这位年轻的歌手便是Joao Gilberto。 我先来介绍Antonio Carlos Jobim ,他被人称为巴西的格什温,是当年爵士乐领域里Bossa Nova的领袖人物,他的音乐兼并了南美音乐奔放、快乐悠扬和律动无穷的特色,同时又添加了爵士乐的优雅,形成了一种独特的音乐风格,即Bossa Nova。很快Jobim的音乐传到了美国,在众多爵士乐高手如同:吉他手Charlie Byrd、萨克斯大师Stan Getz等的共同参与下,Bossa [...]

添加评论 2011-09-17

亨利·萨尔瓦多 《看得见风景的房间》

这张唱片在2000年赢得法国the Victoire de la Musique大奖,而在2001年爱丽舍宫的一次庆典上,希拉克更是为萨尔瓦多颁发了“Commandeur de l’Ordre national du mérite”勋章,这是对他这位西班牙和印弟安混血后裔在人格魅力上的肯定,也是对他70年乐坛生涯的肯定,更是对法国这个善于产生综合文化的环境的肯定。 法国人喜欢把萨尔瓦多绵软的哼唱称为“牙医的布鲁斯”,一直赞叹法国人的幽默和智慧,从这个形象的比喻里更是让我的这种赞叹向前更推进了一步。萨尔瓦多的声音确实太轻了,轻得就像是你的情人在你耳边轻轻吹送着暖香,轻得就像一个老者闭着眼回忆时口中含混不清的字句。而他在2000年底推出的《Chambre avec vue》 (Room With A View,看得见风景的房间)专辑无疑是他从艺70年来最好的诠释性总结。 萨尔瓦多很早就跟随著名爵士吉它大师Django Reinhardt一起走南闯北的巡回演出,此后更是在巴西居住过好几年,所以他的音乐里至始自终带着淡淡的Bossa Nova的清香,而在他晚年发行的这张专辑里此种味道无疑是愈发浓郁,其中当然也融合了法国传统巴黎Cabaret酒馆小调、拉丁爵士以及安第列斯群岛的民谣,因此专辑的音乐除了给人一种热带独有的慵懒闲适之外,还更具一种巴黎特有的儒雅、清淡和适度的机智和幽默感。 越老的男人唱歌就越有味道,这句话用在萨尔瓦多身上是最合适不过了,仔细听他在低音喉声转调时的用法,让人不仅又想起他幼时的偶像路易斯?阿姆斯特朗(Louis Armstrong),当然是洗尽了后者的沙砾和粗糙而变得精致可口,虽有沧桑却也是雍容华贵的,如今偶像已去,而只留他一人依然在话筒前忧郁地唱着。 整张专辑的伴奏也做得异乎寻常的轻柔,无论是勾弦吉它、电声的风琴还是中音萨克斯,淡化了背景的歌声,更仿似深夜的洒馆只留一盏幽暗的灯火,而其余的光亮完全留待萨尔瓦多轻柔的歌声来点燃。这是一种奇妙的感觉,奇妙之处还在于它能让你欲罢不能,从深夜到午夜、从凌晨到下午,一整天就那么似睡还醒的,消耗着体力却不知疲倦。

评论关闭 2010-10-24

PJ 哈维:你是我唯一从未讲过的故事

文/肖复兴 《文化月刊》2005年第6期 第一次听PJ•哈维(P.J.Harvey),是在尼克•凯夫的那盘《谋杀音乐》(MURDER BALLADS)的磁带里,她和尼克•凯夫(Nick Cave)一起唱最后一首歌《死亡并没有结束》,唱得非常动听,她的带有神经质的低沉嗓音在忽起忽落里含有一种异样的种子,电吉他和架子鼓只轻轻一撩拨,便立刻在歌中开出奇异的花来,格外打眼。 我记住了她的名字:PJ•哈维。一个很好记的名字。据说,她和尼克•凯夫为这首歌而有一腿,传闻传得到处都是。我不关心这些,即使真的如此,尼克•凯夫和她都是摇滚界的顶级人物,好也是很正常,惺惺相惜嘛。只是听说后来尼克•凯夫又和澳洲的歌手凯莉•米洛好上了,凯莉是个美女,但作为歌手远不如PJ•哈维有名。当然,这只是听说来的传闻。 在摇滚歌手里,有人天生就是诗人,有人唱一辈子只是唱歌的歌手而已。这种区别很重要,不敢说如天堂地狱一般悬殊,但像一边是大树一边是草的比喻应该是分明的,草当然有茂盛铺满一地的样子,但难有大树的参天和葱郁。尼克•凯夫和PJ•哈维应该都同属于诗人一类。虽然,他们都有点神经质。也许,诗人都有点神经质。这样说,不仅仅在于他们都是自己写的歌词和音乐,那些歌词就都是诗,而在于他们在演唱的同时把声音也化为了诗,诗和音乐一起融入在他们的血液里。不是每一个歌手都能够做到这一点的,有不少歌手怎么唱也只是一嘴口香糖和爆米花味。 只是在有一段时间里,我闹不清PJ•哈维长得是不是漂亮。也许,这只是男性在听歌时对女歌手的一种下意识的想入非非。听音乐就是听音乐,管她是不是漂亮干吗?难道漂亮就可以使得歌声也同样漂亮起来,不漂亮就有损她的歌声吗?漂亮和歌声是两回事,虽然这两样都是上帝给予的,漂亮纯粹是爹妈给的一份福分,歌声毕竟是上天赐予的一份天才。我倒是懂得这个道理,只是因为我第一次看见PJ•哈维的照片是她穿着性感十足的泳衣人高马大地在街头上拍照的,给我的感觉并不美,有点招摇的感觉。 况且,PJ•哈维确实重视性感,从歌的内容到她自己的装扮和她性感撩人的表演,彻头彻尾的重视,淋漓尽致的表现。她的头三盘专辑《干dry》(1992年)、《干掉我Rid Of Me》(1993年)、《带给你的爱》(To Bring You My Love)(1995年),都极力张扬她对女性性别性感和性欲的力量的过分热衷。她那种哥特式摇滚方式以及她那狂放不羁、幽暗阴郁的嗓音,都和歌的反叛内容那样炽烈吻合相得益彰,烈火干柴般燃烧起彼此。有人这样评价她的这些歌:“仿佛无可逃脱的情欲旋涡般的令人窒息。”而她那种故意的浓妆艳抹、一袭豹皮大衣随时可以滑落在地露出雪凝肌肤那种带有挑逗意味衣随风动、金豹狂舞的煽情,都让人忍不住本能的性欲翻腾,当时被称为“性目标”(sex object)。她的音乐和她本人都被当成性的化身了,让我对她总有点看法似的。

添加评论 2011-10-23

剖析人性女王,PJ 哈维(Harvey)

【按】这位暴戾妖娆的女人,无论唱起怎么甜美的歌声都让人不安心,我们无法不绷紧每条神经去聆听,等待着突如其来的爆发。那些阴暗的、迷乱的、暴躁且不安的情绪,容纳在音乐和这个女人身体中,一次再次,让热爱摇滚热爱音乐的人,明白什么是驯服的滋味。————张玥晗 收听 如果说美国流行音乐完善的体制与全球范围类的强势文化殖民使其盛产流行巨星,那么英国则孕育出一个接一个另类音乐先锋。PJ Harvey作为为90年代英国另类女唱作人的代表之一,其阴冷低调的气质和变化莫测的音乐质感不仅让她成为英美两地乐评的宠儿,更为她博得业界众多同行们的喜爱与赞赏, 如Courtney Love, 帕蒂史密斯(Patti Smith), Shirley Manson等人均不同程度表达过他们对PJ Harvey的欣赏。 在90年代初时,PJ Harvey用两张糅合了布鲁斯(blues0与车库摇滚(grunge)两种元素的专辑《干》Dry和《Rid Of Me》,以粗暴黑暗婊子的形象在另类乐坛杀出一片天地,强势得俨然一副要与涅槃乐队(Nirvana),Alice In Chain, The Fluid分羹的架势。这两张专辑体现出当时只有21岁的PJ Harvey作为一个音乐鬼才在人格上的矛盾性:一方面极度自卑,另一方面又自我得不可一世。她在Esctasy中歇斯底里卑微地乞求男人注意她,在Oh My Lover中请求爱人在爱别人的同时也能同时爱她;而在50ft Queenie中则宣布她名叫FUCK,是犹如神一般存在的高傲女巨人,在Rub Til’ It Bleeds中直接地喊出了女性自慰的快乐,对性的无限需求。这两张专辑被不少乐评和歌迷奉为PJ 最原汁原味的狂躁之作,也让她被烙上了女权主义的标签。 这种被强行烙上的标签在接下来的《带给你我的爱》(To Bring You My Love)中,被粉碎得片甲不留。她抹上了大红口红,V字型性感连衣裙黑色蕾丝胸罩,一副十足的slut形象唱着Working For The Man, C’mon billy, Meet Ze Monsta,典型的男权崇拜,为了爱情可以连自尊都抛弃。在To Bring You My Love时期PJ 也在采访中强调自己并非女权主义,甚至搞不懂什么叫做女权主义,仿佛对之前媒体强行赋予的形象耿耿于怀“老娘都愿意working for the man了,你再说我是女权我就跟你急”。严格说来To Bring You My Love是对人性的进一步探讨,在前两张专辑中她可以疯狂地向世人宣告即便是失败者(loser)也是需要有存在感,自卑,懦弱,性与索求是人类与生俱来的天性, 那么在To Bring You [...]

添加评论 2011-10-23

老鹰乐队(The Eagles)

老鹰:乌托邦以后,伊甸园之外   文/王昕 收听 这支成立于1971年的老牌乐队,唱片总销量超过1.2亿张,赢得了5次美国单曲奖及6座格莱美奖,并在1998年入驻摇滚名人堂。1976年发表的精选辑《Their Greatest Hits 1971-1975》是美国历史上销量最高的专辑,超过2900万。值得一提的是,美国史上最畅销专辑的前三位全部出自老鹰乐队,依次是《Their Greatest Hits 1971-1975》、《Hotel California》和《Their Greatest Hits vol.2.1976-1980》,而迈克尔·杰克逊的名作《战栗者》(Thriller)只能屈居史上最畅销唱片的第4位。据权威的《Pollstar》杂志统计,2010年全球最赚钱演唱会,Bon Jovi以80场演出2亿美元的门票总收入荣膺冠军,亚军AC/DC约为1.7亿美元,前年的冠军U2名列第三,票房也近1.6亿美元。前三位都是70-80年代的实力派唱将,第四位则被Lady gaga以1.3亿美元的收入占据。老鹰乐队以1亿美元的收入,在这张榜单上名列第九。   老鹰乐队的所有成员都可以担纲主唱或是词曲创作的角色,他们大都发表过个人畅销专辑。多年来,历经解散、复合与团员更迭,目前乐队主要的4位成员是唐·亨利 (Don Henley)、提摩西·舒密特 (Timothy B. Schmit)、格伦·弗雷 (Glenn Frey)和乔·沃什 (Joe Walsh)。 老鹰“编年史”   美国的象征是秃头鹰(Bald Eagle),而在音乐上,如果把Eagles作为美国文化的象征,没有什么太大的不合适。众所周知,乡村音乐算是美国一地特有的音乐财产,也是美国人最引以为豪的一种声音(顺便说下,他们真要感谢上帝为他们和这个世界带来了乡村音乐和爵士乐),老鹰乐队,正是立足乡村音乐放眼全美国最后翱翔全世界的一支乐队。 (加州旅馆 1977现场版)   老鹰乐队发表同名专辑《The Eagles》是在1972年,关于他们的故事则开始得更早,从一开始老鹰就受着广泛的关注,他们的发迹至少要归功于三个人:唱片界大亨David Geffen,流行女星Linda Ronstadt和乡村歌王Kenny Rodgers。正是David Geffen看好乐队的主唱格伦·弗雷(Glenn Frey),建议他组建乐队;而另外一位歌手兼鼓手唐·亨利(Don Henley),则是在Kenny Rogers的提携下先是组建了乐队Shiloh,随后才在好友弗雷的撺掇下加入了Eagles。

添加评论 2011-10-20

披头士乐队The Beatles

由于披头士乐队的出现,掀起了“英国入侵”浪潮 文/CatCobain 披头士乐队(The Beatles,又译甲克虫乐队)毫无疑问是流行音乐界历史上最伟大,最有影响力,拥有最多歌迷,最为成功的乐队。披头士乐队对于流行音乐的革命性的发展与影响力无人可出其右,对于世界范围内摇滚乐的发展做出了非常巨大的贡献,影响了自60年代以后的数代摇滚乐队的音乐和思想,直接影响了摇滚乐的变革和发展,在英国,披头士乐队更是影响了60年代至今几乎每一支乐队的形成和发展。而乐队中四名伟大的音乐家,特别是约翰·列侬(John Lennon)和保罗·麦卡特尼(Paul McCartney),对于世界各个角落的后辈摇滚歌手及音乐创作者们的影响持续至今。披头士乐队在上个世纪六十年代引领了轰轰烈烈的,被美国称为“英国入侵(British Invasion)”的音乐文化入侵浪潮,从根本上冲击了美国音乐的基础,彻底埋葬了“猫王”埃尔维斯·普雷斯利(Elvis Presley)的王朝,统治了美国唱片市场,并影响了此后美国本土流行音乐的发展道路,对于美国唱片工业冲击形成的影响,时至四十年后的今天仍能找到遗留的痕迹。   虽然从成立到解散,披头士乐队仅仅存在了十年的时间,但是乐队作为一个音乐文化的革命者,他们不仅拥有世界上最高,而且令后人难以企及的唱片销售纪录,而且他们的文化影响力也早已超过了其艺术的本身。披头士乐队在这几十年的时间里,早已成为了流行音乐和流行文化的标志,同时也成为了英国文化和英国历史的一个商标,他们中的成员也有被英国女王加封晋爵。披头士乐队引领了六、七十年代世界各个国家的流行文化方向,成为时尚流行的风向标,关于披头士乐队的任何东西全部都成为了最具文化内涵的商品,而披头士乐队曾经使用过的任何东西都可以被以惊人的天价来拍卖。披头士乐队除了不计其数的登上各种杂志的封面以外,还经常登上世界多个国家的邮票和明信片等纪念品,他们拥有不计其数的相关主题博物馆和纪录片,电影等相关文化资料储存组织。除此以外,在世界上至今仍拥有大量的披头士乐队成员的职业模仿者,以及专业组织和评判模仿大赛的机构和组织。披头士乐队以及披头士文化早已成为人类在20世纪文化领域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而被永远铭刻,他们作为上个世纪流行文化的商标,从未受到任何的挑战。   回溯披头士乐队的形成、发展以及他们数不胜数的光辉成就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最初,这支神话般乐队的开始是从英国名城利物浦开始的。早在披头士乐队录制专辑轰动世界的五六年之前,这支看起来和其他无名乐队并没有太多区别的音乐团体就已经开始了他们传奇般的经历。在20世纪50年代,英国流行起了噪音爵士乐,当时只有十几岁的约翰·列侬(出生于1940年10月9日,1980年12月8日在美国纽约遇刺身亡)就是当时追逐潮流的一个叛逆青年,1956年,16岁的约翰·列侬在利物浦一处教堂里结识了小他两岁的保罗·麦卡特尼(出生于1942年6月18日),两人都给对方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流行音乐史上最伟大的双子星走在了一起。1957年3月,正在高中读书的列侬购买了一把吉他,并且在高中校园里组建了一支名叫Quarrymen的噪音爵士乐队,乐队的名字来源于他们的学校Quarry Bank高中。保罗·麦卡特尼马上就加入了列侬的这支乐队担任另外一名吉他手,不久之后麦卡特尼的好朋友乔治·哈里森(George Harrison,出生于1943年2月25日,2001年11月29日在美国洛杉矶因恶性脑肿瘤去世)也加入了乐队成为了第三名吉他手,与此同时也陆续的有其他乐手临时性加入并退出这支高中校园里的乐队,其中留队时间较长的是乐队的鼓手柯林·汉顿(Colin Hanton)他于1957年加入,于1958年退出。最终,约翰·列侬,保罗·麦卡特尼和乔治·哈里森这三名利物浦吉他手在50年代末构成了Quarrymen乐队的核心稳定阵容。   1960年3月,约翰·列侬的大学同学兼好友,才华横溢的贝斯手斯图亚特·苏茨里费(Stuart Sutcliffe,出生于1940年6月23日,1962年4月10日因突发型脑出血病逝)加入了Quarrymen乐队,同时他建议乐队更名为甲壳虫乐队(the Beetles),1960年夏天,Quarrymen乐队把名字变更为银色披头士乐队(the Silver Beatles),一直缺乏固定鼓手的乐队也找到了合适的鼓手彼德·贝斯特(Pete Best,1941年11月24日出生在印度Madras市)加入,同年8月份,乐队正式定名为披头士乐队(The Beatles)。随后披头士乐队前往联邦德国的汉堡作为乐队在欧洲的起点,但是汉堡的经历却为披头士乐队泼了一头冷水。在汉堡,劈头士乐队虽然非常成功的在当地的一些俱乐部站住了脚,并且成为了当地一支小有名气且颇受欢迎的乐队,但是在1960年末,由于乔治·哈里森尚未成年,所以他们被西德方面遣送出境,披头士乐队再次回到了英国的利物浦,但是乐队通过在利物浦的一些演出渐渐成为了当地较为知名的小乐队。

添加评论 2011-08-24

左小祖咒:为时代写下笑话

他因为“当代艺术家”的身份获得利益,与资本眉来眼去,可连他自己他都骂,骂当代艺术是场骗局,当代艺术家为包工头;他敏感而内省,又世故且周到。“我说自己的话,吹自己的牛,把这些污七八糟的东西变成了所谓的艺术品,还兜售出去了,我是靠明显诈骗获得成功的人,我做到了,我创造了牛逼”。他说话与唱歌一样,都在跑调。 文/荣蓉 收听 熟悉地下摇滚圈的人们估计会知道左小祖咒这样或那样的负面新闻,然而他最终还被冠以摇滚师、诗人、当代艺术家称号,他不介意与周杰伦或曾轶可相提并论;他写下忧伤敏锐的词句,但是绝对恨死文雅高贵,因为那意味着退却;他因为“当代艺术家”的身份获得利益,与资本眉来眼去,可连他自己他都骂,骂当代艺术是场骗局,当代艺术家为包工头;他敏感而内省,又世故且周到。“我说自己的话,吹自己的牛,把这些污七八糟的东西变成了所谓的艺术品,还兜售出去了,我是靠明显诈骗获得成功的人,我做到了,我创造了牛逼”。他说话与唱歌一样,都在跑调。 上世纪90年代初,艺术家生活在社会底层。王小波曾经在《2015》中描写过当时画家村的生活:“艺术家穿着灯芯绒的外套,留着长头发,蹲在派出所的墙下……艺术家与口袋的区别是:口袋绊脚,你要用手把它挪开;而艺术家绊脚时,你踢他一下,他就自己挪开了”。 左小祖咒曾几次因莫须有罪名被羁押,后被释放。既没有原因,也没有解释。最长的一次,他在拘留所莫名其妙待了四十多天。另外一次,他与一个朋友喝醉了酒,去杂货摊买烟抽,被杂货摊主人当做流氓一棍打在头上。被棍击中的地方从此不长头发,于是后来他戴起了帽子。很多年都没有提过这一段了。左小祖咒把帽子摘了,低下头,用手摸索寻找那个位置,现在那头黑发非常茂密,还蛮柔顺,已经没有任何异常。这件事给了他两个教训:打头没出血比打出血要厉害得多;从此,他再也不喝二锅头了,一见到那红标小玻璃瓶都害怕。 在北京这个城市中,左小祖咒始终居住在“边缘”,艾未未曾经这样描述过左小祖咒的家:“他有一个独院,可是一推门,我就撞到墙了。” 就像他来北京,“我不是来搞艺术的,是来讨饭的。”他15岁当兵,在南京空军司令部待了4年多一点。来北京时23岁了,当时他觉得自己的路走错了,所以他要走一条更错的路。和所有的年轻人一样需要脱离父母,要吃饭。他说自己来北京就是找一个窝,就像民工一样。“那个时候如果你吃得多,创作能力就特别强壮,其实很多东西都是不得要领的。”所以他不光是一个歌手、作家、艺术家,要比一般人懂得更多,要知道一条经过训练的狗和没有训练的是截然不同的,若是经过训练的狗出事的话,他和没有训练的狗出的事也是不一样的。 幼年的时候,左小祖咒的母亲带他去舅舅家,在路上的时候母亲跟他讲,“宝宝,待会儿到舅舅家了你可千万不要说你没吃过饭啊。”舅舅家里条件比他家好一些,当左小祖咒走进舅舅家门店时候,就看到他们家早餐的桌子上摆着一堆油条,他完全忘记了母亲的叮嘱,哈喇子流得满地都是,他的母亲非常难堪。最后他把舅舅家的油条几乎全吃掉了。等他稍长大了,母亲跟他说这个事儿的时候,他居然全记起来了。“可见,贫穷是毁一个人的尊严的,可以毁掉一家子人的尊严。在国际外交场合里可以毁掉一个国家的尊严。”

添加评论 2012-01-28

陈升VS左小祖咒:两个说真话的怪叔叔

采写|本刊记者 康沛 李志明   就算陈升和左小祖咒不是名人,他俩在饭局上也一定是最能成为聚焦点的两朵交际老鲜花——说话跑火车,段子一个接一个,越喝酒就越High,以及,各有动人之处。陈升偶尔谈及人生中本质部分的几句喟叹之辞,和左小祖咒周旋于杯盏交错间的老练,这些画面都嗖嗖地闪着专属老男人们的魅力之光。   为陈升的青岛演唱会做完嘉宾的第二天,左小祖咒与陈升又坐到同一张饭桌上,在这场有FAMOUS记者“监听”并参与的饭局上,这俩人发现了彼此在好酒好色之外的不少共同点。聊完喝完,一行人穿越青岛的湛山二路,从一个秘密通道来到了一个无人海滩。两个混不吝的老男人拍高兴了,陈升大做可爱鬼脸,左小祖咒则一脱了之,露出健美身躯,随着波浪巨声呼喊:“我要上封面!”   左小祖咒   具有多重身份的艺术家,包括诗人、小说作者、音乐人、当代艺术家等,以荒腔走板的唱腔、凌厉歌词及狂躁曲风赢得文艺青年们的心。发行过《走失的主人》、《我不能悲伤地坐在你身旁》、《美国》、《大事》等多张专辑,其他代表作品包括《我也爱当代艺术》(艺术作品)、《狂犬吠墓》(长篇小说)等。   陈升   台湾资深创作歌手,歌词及唱腔颇具个人特色,并以浓厚的人文气息俘获几代听众的心,其代表歌曲《把悲伤留给自己》、《北京一夜》等是华语音乐圈有口皆碑的佳作。曾发行过《私奔》、《恨情歌》等二十多张个人专辑,也在幕后为齐秦、黄莺莺、刘若英、任贤齐等歌手担任过音乐制作。此外,还导演、出演过多支MV乃至电影。   “他是一个极为自然的艺术家,站在台上的他和生活中的他一模一样。我就有点装,一上台就要拿腔调。我要上台前把鞋子穿好,他是要把鞋子脱掉。我们俩有相同的经历,都当过兵,都热爱海边的城市。”

添加评论 2012-01-28

陈伟伦 可深可浅夜之色

左小祖咒的《你知道东方在那一边》,陈伟伦抡起十八般武艺,宛如一桌音乐满汉全席,中乐、西乐,摇滚乐、电子乐,民谣、民乐、戏曲,无所不包……其中,新语境、新进境的民乐的表现,尤足称道 文/李皖 收听专辑 音乐里是有学问的,普通人未必听得见、听得懂。但听不听得见它都在那里,有些音乐学问还挺大。特别是编曲人、制作人专辑,如学富五车的饱学之士所为,与歌手、乐手专辑明摆着不一样。比如,迈克尔·杰克逊的制作人昆西·琼斯1989年的《背靠街区》(Back on the Block),台湾制作人、编曲人陈扬1991年的《盆地边缘》,大陆制作人、编曲人张亚东2009年的《潜流》,都是有学问的专辑。 陈伟伦是左小祖咒的编曲人,自2007年《你知道东方在哪一边》以来,陈伟伦几乎等于左小祖咒的器乐部分。这情形有点像两个人坐驾驶室里,左小祖咒坐在副驾位子上,指指点点描划着方向和目的地,那握方向盘的、开车的,可都是陈伟伦。有时候,副驾上这伙计睡思沉沉,昏过去了,或者夜色茫茫,不辨周遭处境路况,把车子继续开下来的,还是这陈伟伦。 2011年11月末,陈伟伦出版了他个人第一张专辑《夜之色》,片名下面一行小字:陈伟伦作品集I。 同昆西·琼斯、陈扬、张亚东一样,这是一张编曲制作人专辑。 陈伟伦年岁不大,早年组乐队玩hip-hop,是大陆较早实践神游舞曲(trip -hop)的音乐人。神游舞曲重视气氛营造,尤重以采样手法,将环境声、音乐片断溶于一景,制造节奏与声音的幻境。2002年,热血摇滚青年乐得往京城各地下酒吧和舞台上冲,同样热血且摇滚的陈伟伦,却凭着一股子牛犊子劲儿往赴云南、贵州、广西、内蒙古等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去寻访采集民歌民乐。所以,毫不奇怪地,我们在五年后看到这样的景象:在《美国》、《你知道东方在哪一边》、《大事》、《庙会之族II》等左小祖咒的近作中,尤其是《你知道对方在那一边》,陈伟伦抡起十八般武艺,宛如一桌音乐满汉全席,中乐、西乐,摇滚乐、电子乐,民谣、民乐、戏曲,无所不包……其中,新语境、新进境的民乐的表现,尤足称道。 编曲人—制作人专辑与歌手—乐手专辑不一样,区别主要在于:歌手乐手,注重的是歌曲,打开专辑,往往一股气浪扑面,鲜明直接,首首歌曲如刀,受激情和灵性的支配。而编曲人—制作人专辑,更在意音乐的整体,歌曲单拆开来未必霸道,整体听上去却如化骨绵掌,云里雾里全是拳脚,气氛一浪一浪食煞人。一技之长、一时冲动,做不好这高级活儿,它考较的,更多是审慎的力量。

添加评论 2012-01-18

歌声涌动六十年

文/王蒙 新中国成立以后,各种革命歌曲、其中大量由民间曲调填上了新的政治鼓动内容的歌词,像浪涛、像春花、像倾盆大雨一样地到处汹涌澎湃。

添加评论 2012-01-18

布鲁斯巨人:埃里克·克莱普顿(Eric Clapton)

收听专辑 自从上个世纪60年代布鲁斯摇滚乐以及布鲁斯吉他演奏成为了主流摇滚风格之后,在这种来源于黑人音乐的吉他演奏中,在所有除黑色外其他肤色的布鲁斯吉他演奏家之中,传奇人物Eric Clapton毫无疑问是其中最杰出的一位。在与Eric Clapton同时代的所有艺术家纷纷的离开人世,或者失去了原有的歌迷号召力之后,Eric Clapton是所有当年这些艺术家中为数不多的既然保持着自己高超的演奏技术以及强大的市场号召力的艺术家。   Eric Clapton为人谦逊,在与其他出色的吉他演奏者比如Jimi Hendrix,B.B. King,Duane Allman,甚至后辈Stevie Ray Vaughan相比较的时候他总是非常谦恭,在与B.B. King以及Bob Dylan等人同台的时候他总是举止非常礼让,他是最有绅士风度的流行音乐家之一。同时,作为世界上最著名的吉他大师,Eric Clapton还经常热心的帮助包括英国著名流行音乐家Sting,Bon Jovi乐队主音吉他手Richie Sambora在内的其他一些音乐家去录制专辑或者拍摄音乐录影带,并且经常为一些音乐家担任吉他手作伴奏。Eric Clapton曾经协助过Bob Dylan,Aretha Franklin,Joe Cocker,Ringo Starr,Freddie King,Roger Waters等等近百位艺术家的专辑录制。   虽然电吉他演奏是Eric Clapton的最成功之处,但是当他于1992年3月在MTV电视台进行了不插电的现场演出节目之后,这位昔日以电吉他技术服众的艺术大师的原声吉他水平同样无人出其右。Eric Clapton的不插电现场专辑和涅磐乐队(Nirvana)的不插电现场专辑是MTV台不插电节目历史上销售成绩最好的两张专辑。

添加评论 2011-08-27

B.B.KING布鲁斯之王

文/红色气球 作为一位BLUES王国的主宰,传奇人物 B.B.King 无疑是过去半个多世纪中最重要的电声吉他演奏大师。他一直有着无上的自信,能够从任何抒情诗中挤榨所有微妙的语感;他那独特的小颤音足以将他与后来人远远分开。同时,他亦是一位表现力丰富的超级歌手,善于使用不同的曲调演唱同一句歌词,而且经常变化唱法,颤声、假声或是真假声轮唱。不过,最重要的一点是:B.B.KING一直是位谦逊的superstar,而且永远面带笑容。   1925 年 9 月 16 日,King 生于密西西比三角洲的伊塔比纳(Itta Bena),原名 Riley B. King。父亲给他留下了一个有帝王之音的姓氏–King,但儿时的King却流离于母亲与祖母之间,生活艰辛。少年时代,和他的父母一样,King首先成了一个佃农,并在教堂学习唱诗。因为,King的母亲和外婆都是异常虔诚的信徒,King的演唱风格在教众的影响下逐渐形成他日后那种充满力量的、魅力超凡的音色,而传教士用吉他作为伴奏乐器也使得还是佃农的King为之着迷。于是,不久以后,这个传教士便开始教King弹E、A、B三个和弦。   密西西比三角洲的佃农生活和教堂的音乐教育使King 沉浸于乡村音乐与福音音乐之中,他先后组建和参加了两三个福音演唱组,通常他们在教堂里演唱,但偶尔也会有机会在密西西比格林沃德(Green word)的WGRM广播电台做现场表演。在演唱的时候,Riley会加上一把吉他。不过,每逢星期六晚上,King都会在印地亚诺拉(Indianola)的街头玩布鲁斯。对他来说,布鲁斯音乐并不新鲜,他的表亲Bukka White就是孟菲斯有名的布鲁斯乐手,在他们还住在一个地方的时候,Bukka不时会来探望King。   1946年夏天,King第一次来到了孟菲斯,在那里的比利街(Beal Street)他找到了Bukka White,Bukka收留了他。在其后的10个月里,Bukka教了这个热忱的密西西比青年演奏布鲁斯的一些技巧。在孟菲斯,King的天才得到了发掘,他从与其他孟菲斯布鲁斯乐手的即兴合奏中学到了不少东西,而Bukka也将一切能使King成为一位成功布鲁斯乐手的东西都教给了他:从怎么样抱吉他到如何组织歌词。更重要的是,King从Bukka身上感受到一种对音乐的执着。缺了这一点,可能就不会有今天的B.B.King了。   回家后没过多久,King 就决定再次向孟菲斯出发–毕竟种植谷物的佃农生活和King的音乐天赋的确相差甚远。1948 年底,King重返孟菲斯,随即开始了他的职业音乐生涯。当时,孟菲斯有一家成立仅一年多的广播电台–WDIA memphis,这是美国南方第一家从员工到管理者都是黑人的无线电台,电台雇佣King做了节目主持人,每次他们给King十分钟的时间。在这段时间内,King可以弹吉他或唱任何东西,只要他能宣传一种新的汤料Pepticon。于是,凭着自己的独特音乐,King很快就成了有名的”Pepticon小子”。由于他大受欢迎,电台对他的节目更加用心,并把他当作DJ来包装。King在他的新节目”Sepia Swing Club(乌贼摇摆俱乐部)”中,播放黑人乐手的录音并接受听众的点播演奏吉他或演唱。作为一名DJ,他需要一个艺名,一开头叫”Beal Street Boy(比利街布鲁斯小子)”,后来他改名为”Blues Boy King(布鲁斯小子·金)”。最后,这个名字被简缩为闻名于世的”B.B.King”。在WDIA当DJ的几年(1948年~1952年)里,King为Bullet Recording(子弹录音公司)和RMP录制了多支单曲,其中包括一首为妻子所做的”Miss Martha King”。

添加评论 2009-11-13

克莱普顿吉他音乐节

《Eric Clapton Crossroads Guitar Festival》 当被誉为吉它之神的Eric Clapton(缘于60年代末,Clapton迷们将“Clapton is God”涂鸦在伦敦和纽约街头墙壁上)与世界吉它顶尖高手同台表演,互飙吉它技艺之时,你会有何感想,你是否想一睹他们出神入化的弹奏技巧,那就让我们欣赏2004年6月6日Eric Clapton在德洲达拉斯举行的名为Eric Clapton Crossroads Guitar Festival音乐节的最后一场演出。 音乐会上星光熠熠,云集了包括摇滚,乡村,爵士,布鲁斯,印度民乐等各个流派的吉它音乐大师,如Carlos Santana、Jeff Beck、James Taylor、ZZ Top、Steve Vai、Robert Cray、Neal Schon、蓝调之王B.B. King等众多知名歌手,而音乐会两张DVD取得了总共八次白金销量的骄人成绩。 Clapton说他创办这个音乐节的原因是为了让他的朋友和当代杰出的吉他手可以尽兴地一起表演。“举行吉他音乐节其实是从我的一个梦里得到灵感,聚集一批天才音乐家在舞台上表演,”他解释,“吉他音乐节上的音乐家都是我欣赏并敬佩的。”此外,另一个目的也是为了给位于Antigu的Crossroads Centre筹募基金并提升其知名度。该中心是由Eric Clapton于1997年发起成立,目标致力于酒精、毒品等戒瘾治疗与教育。 by wanglu

添加评论 2009-03-07

Bonnie Raitt越老越美丽

收听更多 Bonnie Raitt算是大器晚成了,1989年《Nick of Time》专辑大获成功时她已经将近40岁了。一个40出头的女性,面带微笑,怀抱着电吉他,站在台上,飒爽的英姿倾倒了台下的万名观众。她的慢歌有浓浓的草根味,这是她经过风吹雨打、岁月磨砺后慢慢沉淀下来的乐观和睿智,是一个饱经磨难的女人发自内心深处的感触,让你深深的被她的歌声吸引。 她的魅力源自她的自然和爽朗。 Raitt的嗓音条件和演唱技巧都很出色,快歌、慢歌都游刃有余。她的歌很多描写爱情及两性的冲突,但歌词不落俗套,发人深省却不晦涩。如我最喜欢的“I Can‘t Make You Love Me”(from Luck of the Draw album)歌曲,描写失恋,也那么舒缓自然,在感伤的背后展现出她的坚强、聪慧和乐观,只是二十多岁的女孩子无法感受的,也是不能企及的。 星路历程 Bonnie Raitt,1949年11月8日出生,她是百老汇明星John Raitt的女儿,她的母亲Marjorie是一位才华横溢的钢琴家。受她母亲的影响,Raitt9岁时开始学弹钢琴,曾经梦想成为像她母亲那样出色的钢琴家。在她12岁时,对布鲁斯产生了极大的兴趣,学会弹奏吉他,后来1967年加入了Rudcliffe乐队,在布鲁斯酒吧演出。这个红发的Blues女性,她的热情,她无拘无束的演唱,以及她对Blues吉他演奏的独特认识,很快为人们所了解。 John Raitt在哈佛Radcliffe学院学习时,对政治和音乐的热情丝毫不减,成为学校中反战组织的领头人物。业余时间专心研习非洲文化,希望将来能到坦桑尼亚去作一名慈善工作者。那时她结识了许多如Junior Wells那样的著名布鲁斯艺人,常常可以看见一个一头红发的小姑娘和一帮70岁左右的老头呆在一起喝酒聊天,时不时唱上两句。 几年后,由于对音乐的热爱终于使她放弃了去非洲的愿望。从Radcliffe辍学后,便与华纳唱片公司签约,开始了她的歌手生涯。 1971年,Raitt推出第一张同名专辑,以R&B及传统布鲁斯风格为主,这也成为她日后的艺术风格。1972年的《Give It Up》和1973年的《Takin’ My Time》取得了不错的成绩,但直到1977年的《Sweet Forgiveness》才算真正的成功,其中翻唱Del Shannon的“Runaway”成为她的第一首热门歌曲。之后的《The Glow》(1979)、《Green Ligh》t(1982),《Nine Live》s(1986),使她获得了数项格莱美大奖提名。

添加评论 2008-0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