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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远的福斯特

2010-01-12添加留言

文/陈茂生

今年,美国的肯塔基州(kentucky)特别热闹,除了准备庆祝肯塔基州出生的林肯总统二百岁生日之外(注1),更要庆祝道地的「美国制」作曲家佛斯特(Stephen Collin Foster)的音乐剧五十周年(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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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斯特(1826-1864)──肯塔基之子

佛斯特的成名曲「喔!苏珊那」(Oh!Susanna)(1848),由于曲风活泼,但歌词却极易触动流浪者的心,一下子竟成了1849年美国加州淘金热潮人群的主题曲,佛斯特因此名满全美国。但是真正奠定了「永远的佛斯特」地位,被肯塔基州人骄傲地称为为「肯塔基之子」的名曲,却是「我的肯塔基老家乡」(My Old Kentucky Home)。 1928年,肯塔基州政府通过了它为「州歌」,数不尽的大小庆典场合,都要以这首歌为开场乐呢(注3)!佛斯特出生于宾州的匹兹堡,却被肯塔基州的人们拥为己有,确是罕见的事。

他出生于美国独立战争英雄之家族,排行老幺,从小惹人怜爱,却令父母头痛,因为他不太喜欢上学,每天只喜欢在野外乡间吹笛、唱歌。虽然完成了Athens Academy的学业,也曾认真地到俄亥俄州的辛辛那堤城,担任他哥哥所经营的事业中的记帐员。只是,音乐的吸引力太强大了,常常灵感一来,他就把分内的工作忘得一干二净。最后,还是他的音乐天赋及内心对于创作的殷切,使他将全力投入了创作之领域。佛斯特是无师自通的小天才,是道地的美国土产的歌乐作曲家。 14岁时,写出了第一首作品(为4支长笛作的华尔滋舞曲)。 16岁时创作出第一首被出版的处女之作“Open Thy Lattice,Love”(王沛纶教授在他的音乐辞典之中,将之译为「恋人啊,打开窗子」)。在他短短的38年岁月中,不但写出了超过200首的原创诗词及乐曲,也改编、收集并翻译了100首以上不同作曲家的作品。

在他的原创作品之中,最出名的约有20首,而常被吟唱的应是:
1. Oh! Susanna(1848)
2. De Camptown Races(1850)
3. Old Folks at Home(1851)
4. Massa’s in de Cold,Cold Ground(1852)
5. Old Dog Tray (1853)
6. My Old Kentucky Home(1853)
7. Jeanie With the Light Brown Hair(1854)
8. Old Black Joe(1860)
9. We are Coming, Father Abraam,300,000 more(1862)
10. Beautiful Dreamer (1864,去逝之后出版)

佛斯特的歌曲,绝大多数的诗词与音乐都是他原创之作,他着墨的诗词多以当年生活周边的人们有关,他更擅长于描写黑人的真实生活故事,并以黑人的口语英文写诗(注4)。音乐史学家虽然将他的歌曲列为道地的美国民谣,却又说它们不真正是民谣,因为它们拥有特殊个性及国民乐派的风格。但可以定论的是,佛斯特的歌曲,把世界不同文化、不同语言的各种族群的人们都给合了(注5)。佛氏以优质的诗词以及优美的旋律,单纯感人的伴奏,使自己的诗歌不但成为美国人的音乐宝藏,更是全世界人类的音乐资产!他的歌曲超越了民族及文化,也超越了时空。

肯塔基老家乡

肯塔基州的最大城市也是最大商业中心,又曾是美国南北战争时期的军事必争之地──Louisville(注6)的东南边约30哩的地方有个小镇叫Bardstown。它的人口虽不多,却是每年百万游客必游之地。因为它不只是佛斯特名曲“My Old Kentucky Home”的发源地,更是著名的「灵修」神父、美国诗人、作家、神秘主义者Thomas Merton,浸淫于灵修神学的所在地(注7 ),虽是小镇,却是鼎鼎大名、人文汇集的重要地点。 1760年末,肯塔基的法官罗文(John Rowan),在他拥有的四万英亩的农场上兴建了一座二层楼加阁楼的红砖华厦,称它为“Federal Hill”(联邦山庄)。由于罗文夫妇之好客,“Federal Hill”马上成为当时贵宾云集之处,更是知识及艺术界社团的聚集名地。 1922年,经过了四代传承的继承人Mrs. Madge Rowan Frost(下嫁Frost大家族),由于她热爱乡土之心以及对未来社会发展的远见,毅然以超低价将“Federal Hill”及整个农场卖给了肯塔基州政府,而成为「美国南方人好客」的永久纪念胜地,如今,更是被命名为“My Old Kentucky Home National Park”(我的肯塔基老家乡国家公园)。 1958年,州政府更在该公园的一个适当地点建造了一座露天剧院,从1959年开始,每年6至7月,专门演出「佛斯特的故事」音乐剧(注8)。

“My Old Kentucky Home”这首全世界家喻户晓的名曲,灵感来源争论很多,至今仍无定论。一般的说法是:佛斯特于1850年夏天,应表哥,也就是“Federal Hill”的名人亲戚罗文法官的儿子之邀,到了该胜地小住。他在那空气清新、阳光充足的宽广农庄中,享尽了大自然的幽美,也深入了解黑奴的日常生活。回到宾州之后,他常常想念那美好的肯塔基,而小时候听到母亲念着大姊夏洛蒂访问“Federal Hill”所写的家书,提及肯塔基人的好客及热情,肯塔基那万里晴空、艳阳高照于无止境的蓝草平原,竟不断呈显在脑海里,于是“My Old Kentucky Home”这首歌诞生了,它的灵感应是至少经过20年的酝酿! 1852年此曲完成之后,1853年正式出版,佛斯特本人此时对于黑奴制度的看法已更明确,从此首作品开始,就不再以「黑人口语英文」写诗歌,并且指示演唱及演奏他的歌曲的音乐家们要尊重黑人弟兄姊妹,唱出他们的心声。

这首怀念「肯塔基老家乡」(Federal Hill)的歌曲,由于优雅感伤的旋律勾划出思乡之情,在美国南北战争期间竟成为南北军军人的「安慰之歌」,也是许许多多被战争遗弃了的仕女们聚集时必唱之歌。

历史性的高潮1906年,肯塔基州举办盛大的「军人归家」节庆,“My Old Kentucky Home”被以「代表肯州遗产」之盛誉,在庆典中由1000位年轻妇女,身着白衣站在会场中央合唱,在场的一万八千群众及军人,竟然流着眼泪跟着唱完这首歌曲,然后都默默地坐了下来(1906年6月14日的路城新闻)。从此之后,“My Old Kentucky Home”就成为州际球赛、军人节及许多不同节庆的主题歌曲。

1924年,路城著名的赛马大会(Derby)为了使它的五十周年赛马大会更具「肯塔基」味,选择了“My Old Kentucky Home”为大会开幕歌曲。而二年之后,州政府更推动庆祝佛斯特百岁生日纪念,佛斯特的大名再也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了! 1986年3月,一群日本大学生拜访参观了肯塔基州议会,在大会堂上以英文献唱了“My Old Kentucky Home”。议员们感动有加,但是有一位民主党的黑人议员Carl Hines竟听出了字里行间的「种族歧视」(注9)。他认为“The Sun Shines Bright in My Old Kentucky Home, ‘Tis Summer, the Darkies are gay”中的Darkies传达出不可令人接受的「种族歧视」涵意,不到一周之内,他竟促使州议会正式通过将“Darkies”改成“people”的决议(州议会决议案第159条)以视对黑色人种的尊重(黑人从此之后就被以「非裔美人」(African- American)取代了。

终曲──有梦最好

无论如何,美国著名的美国音乐史学家Gilbert Chase(1906-1992),始终肯定佛斯特歌曲是标准的美国音乐,它是从美国人的拓荒活力,原始乡村的纯朴性所产生的单纯之美,加上与城市边缘的上流社会传统(亦即过分的理性,传统礼节的束缚)冲突中所产生的音乐力量,促使佛斯特写出了使自己免于畏惧「面子问题」的心灵音乐(注10 )。佛斯特自1855年开始,似乎是霉运当头,先是爱妻与他离异(更带走了他心爱的女儿),然后是父母双亡的哀恸,而他那慷慨又不会理财的个性更导致他负债累累!于是就在1860年离开了伤心之地,前往纽约大都市寻梦,想要另创一番音乐天地。几年之中,创作出将近100首歌曲,其中成为人们「最爱」的,就是“Beautiful Dreamer”(1862年底完成,却一直到他去逝之后才出版)。

1864年1月13日,佛斯特因在旅馆跌伤,细菌感染,不到三天的时间病逝于纽约市Bellvue医院中的「慈善病房」(那时他身无分文)。但是他的“Beautiful Dreamer”却被唱到了全世界各个角落,唱入了各色人种的心灵深处,那一再出现于歌曲中的“Beautiful Dreamer”不只是一首男性憧憬梦中人的「情歌」 ,事实上更是佛氏一生追求的美梦,也是我们生而为人所追求人生更美好一面的深刻写照。佛斯特被安葬于宾州的家族墓园时,当时负责主持葬礼的牧师曾说:「我们相信,佛斯特弟兄已加入天上那永不止息的诵歌行列中啦!」◆

注:
1. 1959年6月26日,星期五,晚上8:30,是「史蒂芬.佛斯特的故事」音乐剧的首演。地点:「肯塔基老家乡」国家公园的「佛斯特」露天剧场。

2. 美国最著名的总统,第16届的林肯总统(任期1861-1865),他出生于肯塔基州的哈珍城(Hodgenville)。为了庆祝他200岁冥诞,肯州人捐出了大笔金钱,在该城建造了一座纪念馆,馆中央则是一座建于19世纪的肯塔基小木屋(类似当年林肯总统出生的单房小木屋,原屋已全毁)。

3. 佛斯特的另一首名曲“Old Folks at Home”(1851年作品,曲名常被称为“Swanee Ribber”)于1935年被佛罗里达州政府通过成为该州的州歌,全美国至今只有佛氏拥有两首被尊为州歌的创作。

4. 佛氏本人生前反对黑奴制度,他一生善待黑人,尊称他们为弟兄姐妹。 「黑人」这名词,现已被普遍认知为「非裔美人」(Aftrican-American)

5. 参考Ken Emerson着“Doo-dah”── Stephen Foster and the Rise of American Popular Culture”第9至16页。Simon & Schuster出版,NYNY 1997.

6. Louisville是因纪念法国国王路易16世(1754-1793)当年支持美国独立战争而命名的城市。此城是属于大学城。 University of Louisville,美国南方浸信会及美国长老会神学院都座落于此,而美国长老教会的总会也在此城中心,它的医学中心名满天下,现在更是UPS的集散中心。

7. Merton神父,原名Tom Feverel Merton,他26岁时(1941年),来到了Bardstown的客西马尼修道院(该院是强调「绝对安静」的灵修圣地)。 Merton神父一生除了参与该院的田园工作,就是专心灵修,撰写有关神秘主义及灵修神学及诗集,他更投入了关怀社会的实际行动,这可能是他的作品被广泛接受的原因之一,他的成名作是1948年的自传“The Seven Storey Mountain”(中译为《七重山》,究竟出版社)。

8. 舞台造景单纯,乐器伴奏更维持当年佛氏常用的长笛、钢琴、吉他及班究琴(Banjo,肯州人常用的五弦琴)

9. 事实上,佛氏从未有过这种心思,他反对奴隶制度,甚至写了一首北军的爱国歌曲“We are coming Father Abraam, 300,000 More”。他大概作梦也未想到自己的原作,竟会在135年之后,因日本大学生在肯州州议会的演唱,而陷入了被修改原创歌辞的命运(韵味着实变质呢!)。

10. 参考Gilbert Chase着“America’s Music”,McGraw-Hill Book, NYNY 1966,第二版。

(作者为前台神教会音乐系教授暨主任。现旅居美国Louisville, KY.担任美国中华教会崇拜暨音乐学院教授,路城华人圣乐团创办人暨指挥)

来源:【曠野15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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